每日一字——人篇(吏)

原标题:每日一字——人篇(吏)

古代捕猎小队领头者

人篇

字源演变

说文解字

“吏”字始见于商代时期的甲骨文文字中(图1、2)。甲骨文(图1、2)中的吏字,就像是一张带着长柄的猎网,紧紧的握在人的手中。随后到了西周时期金文(图3),下方的字变成了一个“又”的形状,随后的发展中,下方的形状逐渐变成了像是向左倾斜的“山”字且中间一横稍向下弯曲。汉代开始(图7)中间的一竖笔与下方的“又”连为一体,沿用至今。

上古时期,先民们狩猎、征伐时,大多为集体而行,“吏”正是这一小队人马的领头者,持“猎网”即为其身份的标志。因此,“吏”的本义为率领一小队人马的首领。《说文解字》释为:“吏,治人者也。

历史上,“吏”一直都是官吏的通称。春秋以前,高级和低级的官都可称“吏”,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王使委于三吏。”这里的“三吏”即“三公”,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,均为地位很高的官员。战国以后,“吏”则指低级官员和吏卒之类,如《孔雀东南飞》中的焦仲卿作庐江府小吏,地位并不高。杜甫《石壕吏》一诗中,有:“暮投石壕村,有吏夜捉人。”这里的“吏”,指衙署中从事具体工作的下级人员。

“吏”的本义为小头目,职责是驱使他人做事,由此引申出做事之义;“吏”,有将属下众人劳作的过程和结果记录和汇报的职责,由此引申出记事之义。所以,遂有分化而出的“事”字。这就是说,从金文开始,这个字分化为两字,即“吏、事”。其中的“事”字将中间的一竖拉长:吏、事两字由同一生活来源,同一构形分化而出,文字学中将其称之为“同出字”。

古文释义

《说文》:吏,治人者也。从一,从史。徐锴曰:吏之治人,心主于一,故从一。《书·胤征》:天吏逸德,烈于猛火。《礼·曲礼》:五官之长曰伯,是职方,其𢷤于天子也,曰天子之吏。《左传·成二年》:王使委于三吏。注:三吏,三公也。

又《韵会》:府史之属亦曰吏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八则,三曰废置以驭其吏。《前汉·百官公卿表》: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为长吏。百石以下,有斗食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。注:师古曰:吏,理也。主理其县内也。

又姓。《正字通》:汉吏宗,王莽时人。

又《五音集韵》神至切。音示。奉也,职事也,劳也。

《说文》本作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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